2021年1至12月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2-01-12
来源:综合业务部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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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度、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1至12月主要业务数据向社会公开。情况如下:
一、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3件91人,批准逮捕47件74人,不批准逮捕26人,不捕率26%。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3件67人,批准逮捕40件54人,不批准逮捕23人,不捕率29.87%;经济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22人,批准逮捕6件19人,不批准逮捕2人,不捕率9.52%。
二、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和判决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0件347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94件248人,不起诉72人,不起诉率22.5%。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5件167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93件142人,不起诉20人,不起诉率12.35%;经济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件49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9件24人,不起诉4人,不起诉率14.29%。
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234人。
职务犯罪受理审查起诉2件2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件1人。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57%。
三、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其中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3件,监督经济犯罪立案4件;监督撤案14件。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件;行政机关移送1件;侦查机关立案1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经济犯罪1件。
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捕批捕7人,其中纠正漏捕普通刑事犯罪1人,纠正漏捕经济犯罪6人。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人7人;纠正漏诉普通刑事犯罪人5人;纠正漏诉重大刑事犯罪人1人;纠正漏诉经济犯罪1人。
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件数36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27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重大刑事犯罪3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经济犯罪6件。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其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1件。
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9件。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件数10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件数10件。
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8人;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18人。
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6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6件。
四、民事检察案件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件数1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7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7件,采纳37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4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4件,采纳34件。
五、行政检察案件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针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3件。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
六、公益诉讼案件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9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立案4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8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诉前程序4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7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5件。
七、未成年人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人;不批准逮捕1人;不捕率100%。
受理审查起诉1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人。
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人。
对侵害未成人权益犯罪批捕人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人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人。
八、控告申诉案件
受理司法救助2件,实际救助2人。
九、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8人次,检察长列席8人次。
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6人。
支持起诉4件,支持农民工起诉4件。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0件。
十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2人,不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5人;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8人,不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2人。
一、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3件91人,批准逮捕47件74人,不批准逮捕26人,不捕率26%。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3件67人,批准逮捕40件54人,不批准逮捕23人,不捕率29.87%;经济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件22人,批准逮捕6件19人,不批准逮捕2人,不捕率9.52%。
二、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和判决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70件347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94件248人,不起诉72人,不起诉率22.5%。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5件167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93件142人,不起诉20人,不起诉率12.35%;经济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件49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9件24人,不起诉4人,不起诉率14.29%。
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234人。
职务犯罪受理审查起诉2件2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件1人。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57%。
三、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其中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3件,监督经济犯罪立案4件;监督撤案14件。
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件;行政机关移送1件;侦查机关立案1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经济犯罪1件。
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捕批捕7人,其中纠正漏捕普通刑事犯罪1人,纠正漏捕经济犯罪6人。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人7人;纠正漏诉普通刑事犯罪人5人;纠正漏诉重大刑事犯罪人1人;纠正漏诉经济犯罪1人。
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件数36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27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重大刑事犯罪3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中涉及经济犯罪6件。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其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1件。
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9件。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件数10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件数10件。
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8人;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18人。
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6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6件。
四、民事检察案件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件数1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7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7件,采纳37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4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4件,采纳34件。
五、行政检察案件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针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3件。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
六、公益诉讼案件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9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立案4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8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诉前程序4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7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5件。
七、未成年人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1人;不批准逮捕1人;不捕率100%。
受理审查起诉1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人。
考验期满后不起诉人数(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1人。
对侵害未成人权益犯罪批捕人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人数(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人。
八、控告申诉案件
受理司法救助2件,实际救助2人。
九、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8人次,检察长列席8人次。
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6人。
支持起诉4件,支持农民工起诉4件。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20件。
十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2人,不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5人;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8人,不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