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0-10-10
来源:综合业务部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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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度、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富拉尔基区检察院1至9月主要业务数据向社会公开。情况如下:
一.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件51人,批准逮捕32件45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捕率10%。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44人,批准逮捕25件36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捕率12.2%;重大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3人,批准逮捕3件5人;经济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4件4人。
二.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和判决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9件293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97件255人,不起诉55人,不起诉率17.74%。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6件118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69件122人,不起诉12人,不起诉率8.96%;重大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4件166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8件120人,不起诉35人,不起诉率22.58%;经济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件9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0件13人,不起诉8人,不起诉率38.1%。
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156人。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26%。
三、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其中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1件,监督经济犯罪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审查起诉同案犯4人,其中纠正普通刑事犯罪4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件数7件,其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3件,涉及重大刑事犯罪4件。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其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件。
对监外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1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11件。
四、民事检察案件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4件。
五、行政检察案件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针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4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件,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六、公益诉讼案件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27件;立案3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27件;诉前程序1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9件。
七、未成年人案件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5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3人。
八、控告申诉案件
受理司法救助1件。
九、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人次,检察长列席4人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人次。
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3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5人。
支持起诉2件,支持农民工起诉2件。
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2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6件。
十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7人。
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2人,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8人,不起诉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7人。
一.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件51人,批准逮捕32件45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捕率10%。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44人,批准逮捕25件36人,不批准逮捕5人,不捕率12.2%;重大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3人,批准逮捕3件5人;经济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4件4人。
二.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和判决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9件293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97件255人,不起诉55人,不起诉率17.74%。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6件118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69件122人,不起诉12人,不起诉率8.96%;重大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4件166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8件120人,不起诉35人,不起诉率22.58%;经济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件9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0件13人,不起诉8人,不起诉率38.1%。
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156人。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26%。
三、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其中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1件,监督经济犯罪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审查起诉同案犯4人,其中纠正普通刑事犯罪4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件数7件,其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3件,涉及重大刑事犯罪4件。
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其中涉及普通刑事犯罪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件。
对监外执行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1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11件。
四、民事检察案件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6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4件。
五、行政检察案件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针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采纳4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件,针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六、公益诉讼案件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27件;立案3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27件;诉前程序1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2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9件。
七、未成年人案件
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5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3人。
八、控告申诉案件
受理司法救助1件。
九、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人次,检察长列席4人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人次。
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3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5人。
支持起诉2件,支持农民工起诉2件。
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1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2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6件。
十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7人。
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2人,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8人,不起诉逮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