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
时间:2020-09-02
来源:政治部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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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负责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联系电话:0452-612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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