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创新检察监督新模式
时间:2022-04-08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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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开展检察监督新模式。近期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春波带领本部门人员联合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在其辖区内的9个司法所,陆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审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是否将矫正对象及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矫正对象是否按规定进行报到,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活动。在此期间有无脱管、漏管及普通管理、严格管理、外出请销假、暂予监外执行等情况。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采取听、看、查、问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听取各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看”,查看9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平台运行情况,社区矫正信息录入是否齐全,手机定位有无越界及异常问题。三是“查”,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进行核查,重点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情况、请销假手续是否齐全和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定期提交体检报告。四是“问”,根据在矫人员名单,现场提问工作人员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信息、重点人群风险隐患情况以及对待突发事件能否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防止事态蔓延。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王春波同志提出了可行性的指导意见,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切实做好当前防控严峻形势下的社区矫正工作;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确保无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三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公检法司及区政法委信息共享,为推进富区平安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贡献力量。
通过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纳,依据《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确保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到位,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王春波同志提出了可行性的指导意见,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切实做好当前防控严峻形势下的社区矫正工作;二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确保无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三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公检法司及区政法委信息共享,为推进富区平安建设、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贡献力量。
通过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纳,依据《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制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确保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到位,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