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携手妇联 共护共擎半边天 ——富区“检察+妇联”推进专项司法救助
时间:2022-04-21
来源:综合业务部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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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靠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着眼“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日前,富区检察院与富区妇女联合会召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联席会议。富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建伟,富区妇女联合会主席王美茹以及有关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孙建伟介绍了近年来富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情况,结合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的通知》精神,谈了今后对检察环节相关困难妇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的意见。王美茹介绍了今年区妇联对困难妇女救助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工作要点。双方一致表示,凝聚合力,构建联合救助机制,同向发力,为困难妇女提供更全面、多方位的救助、帮助、保护,增强遭遇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维护困难妇女合法权益,让她们重回晴空。
会议形成《富区人民检察院 富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对困难妇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线索移送、绿色办理通道、弱势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会商机制、信息共享、联合回访等全方位全覆盖。今后共同做优做实对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援助与帮扶等工作,积极传递司法温情和娘家温度,把检察机关“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确保困难妇女摆脱困境,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会后,富区检察院迅速将该意见转化为工作成果。将性侵案的农村未成年女孩纳入司法救助对象,主动与区妇联沟通,协调有关单位,最大程度凝聚共识,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共同给予补助、物质、精神等多角度温暖和关怀,还持续跟进被害人后续康复治疗。目前,司法救助已报上级机关审核。
国家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富区检察院与区妇联携手,走实司法救助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群团等组织的协作联动、多元化救助,加大对困难妇女特别是农村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常态化、规范搭建救助平台,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与情感温度。
富区检察院将以“检察+妇联”为新起点,不断拓展“检察+”,做好新时代肩负的主责主业同时,为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探索、新实践。
会议形成《富区人民检察院 富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对困难妇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救助对象、救助程序、线索移送、绿色办理通道、弱势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会商机制、信息共享、联合回访等全方位全覆盖。今后共同做优做实对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援助与帮扶等工作,积极传递司法温情和娘家温度,把检察机关“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确保困难妇女摆脱困境,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会后,富区检察院迅速将该意见转化为工作成果。将性侵案的农村未成年女孩纳入司法救助对象,主动与区妇联沟通,协调有关单位,最大程度凝聚共识,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共同给予补助、物质、精神等多角度温暖和关怀,还持续跟进被害人后续康复治疗。目前,司法救助已报上级机关审核。
国家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富区检察院与区妇联携手,走实司法救助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群团等组织的协作联动、多元化救助,加大对困难妇女特别是农村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常态化、规范搭建救助平台,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与情感温度。
富区检察院将以“检察+妇联”为新起点,不断拓展“检察+”,做好新时代肩负的主责主业同时,为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探索、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