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3月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1-04-15
来源:综合业务部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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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度、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1至3月主要业务数据向社会公开。情况如下:
一.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8人,批准逮捕3件9人,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47.06%。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8人,批准逮捕3件9人,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47.06%。
二.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和判决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件38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9件43人,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14%。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件19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6件26人;重大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件11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件11人,不起诉3人,不起诉率23.08%;经济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件8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件6人,不起诉4人,不起诉率40%。
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21人。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
三、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其中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其中纠正普通刑事犯罪1人。
四、民事检察案件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五、公益诉讼案件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立案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人次,检察长列席2人次。
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4人。
八、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不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4人。
一.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8人,批准逮捕3件9人,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47.06%。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8人,批准逮捕3件9人,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47.06%。
二.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和判决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件38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9件43人,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14%。其中,普通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件19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6件26人;重大刑事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件11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件11人,不起诉3人,不起诉率23.08%;经济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件8人,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件6人,不起诉4人,不起诉率40%。
对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有罪判决21人。
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4%。
三、刑事诉讼监督案件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其中监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审查起诉同案犯1人,其中纠正普通刑事犯罪1人。
四、民事检察案件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五、公益诉讼案件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立案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人次,检察长列席2人次。
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4人。
八、服务保障民营经济
不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