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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特辑】文明庆华诞,法治护河山

时间:2025-10-05

来源:公益诉讼检察部

作者:富拉尔基发稿

录入:马敬

审核:张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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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示: 享受旅途,从知法守法开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处罚提示: 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可能会影响今后的旅游出行。

  检察官提示: 刻划古迹不是留念,是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提示: 警告、罚款,甚至拘留!

检察官提示: 乱扔垃圾,扔掉的是文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处罚提示: 根据地方性法规,可处以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的罚款。

检察官提示: 盲目投喂等于伤害。

法律依据: 《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及各地动物园管理条例,禁止惊吓、投打、投喂动物。处罚提示: 将被工作人员制止,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罚款。

检察官提示: 一点星火,可毁万亩林海。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将受到警告、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提示: 罚款、拘留,酿成火灾将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检察官提示: 守法文明游,快乐常相伴。你的每一个文明举动,都是对祖国大好河山最好的祝福。法律是底线,文明是高线。 让我们共同守护美丽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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