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检微课堂,了解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时间:2024-06-04
来源:办公室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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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微课堂的讲解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理解“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检察人员不受干扰、公正司法的“警示钟”,可以更好的为检察人员依法办案“保驾护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公正、独立、廉洁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