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检察护企”行动 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
时间:2024-05-07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把认真履行涉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责融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大局,把对涉企社区矫正的检察专项监督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相结合,不仅提升了涉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而且促进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放得出、管得住”。
自2022年起,富区检察院开始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将涉企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作为重点。通过设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台账、走访谈话等方式动态掌握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需求,以个案监督推进类案监督,取得明显成效。并在日常检察中进行“回头看”时,持续跟进监督,促进了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富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通过查询社区矫正对象住宿记录、交通出行记录等数据信息,核查发现有社区矫正对象在监管期间未请假私自外出从而脱离监管的情况。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难问题,富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简化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的批准程序和方式,促进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开展,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保障。
按照市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总体安排和部署,富区院与龙江县院开展财产刑执行交叉检查,“三举措”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稳步前进。一、调卷准备,摸清底数。到本院案管中心、法院执行部门分别调取2021年以来生效判决判财产刑案件台账,将两组数据进行对比,摸清底数,确保对法院已生效的刑事涉财产刑案件进行全面核查。二、建立台账、科学评查。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台账,确保一案一台账,并详细记录执行案号、判决罪名、结案方式,同时逐案筛查财产刑违法项,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便于日后工作的开展。三、安全交接,质效合一。调取财产刑电子卷宗后,富区院与龙江县院对电子卷宗进行刻录,并相互交换,做到安全交接。同时富区院刑事执行部门全体干警均参与案件的检察工作,对所调取卷宗进行平均分配,既保证了审查的质量同时又提高了审查效率,做到质效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