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专题
检察公益诉讼为生态环境筑起坚固的安全屏障
时间:2020-06-05
来源:第五检察部
录入:马敬
审核:王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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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举行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出席会议的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建议将大会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该节日的设立具有重要意义,在于警示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
当前,威胁人类生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一是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的主要因子为悬浮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导致每年有不少人因烟尘污染提前死亡。另外由于人类生产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向大气释放的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不断增加,导致大气的组成发生变化,气候有逐渐变暖的趋势。而气候变暖可使气候反常,易造成旱涝灾害。较高的温度可使极地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一些海岸地区将被淹没。二是臭氧层的破坏。地球表面的臭氧层能吸收太阳的紫外线,以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遭过量紫外线的伤害,起到调节气候的作用。而如果臭氧层被破坏,将使地面受到紫外线辐射的强度增加,给地球上的生命带来很大的危害。三是酸雨蔓延。酸雨对人类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酸雨降落到河流、湖泊中,会妨碍水中动植物的生长;酸雨能导致土壤贫瘠化,从而造成农作物减产。四是生物多样性减少。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以及环境污染等原因,使地球上的各种生物及其生态系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必然会对人类及大自然产生极大的影响与危害。五是森林快速消失和土地荒漠化。森林的减少使其涵养水源的功能受到破坏,造成了物种的减少和水土流失,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减少进而又加剧了温室效应。全球每年有大量的土地变成沙漠,农田、牧区失去生产力。六是海洋污染。人类活动使海洋里产生过量营养物,导致沿海藻类大量生长、赤潮频繁发生,破坏了红树林、珊瑚礁、海草,使近海鱼虾锐减。
当出现了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时应由谁来管?该管的行政机关不管又由谁来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以来,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努力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理念,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70余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检察蓝”捍卫“生态绿”,为红岸大地恢复碧水蓝天做好公益诉讼法律监督。
威胁人类生存的环境问题已日益严重,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公民应从自身做起,保护好身边的环境,以实际行动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让环保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污染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们愿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我们的家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环境筑起坚固的安全屏障。
当前,威胁人类生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一是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的主要因子为悬浮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导致每年有不少人因烟尘污染提前死亡。另外由于人类生产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向大气释放的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不断增加,导致大气的组成发生变化,气候有逐渐变暖的趋势。而气候变暖可使气候反常,易造成旱涝灾害。较高的温度可使极地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一些海岸地区将被淹没。二是臭氧层的破坏。地球表面的臭氧层能吸收太阳的紫外线,以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遭过量紫外线的伤害,起到调节气候的作用。而如果臭氧层被破坏,将使地面受到紫外线辐射的强度增加,给地球上的生命带来很大的危害。三是酸雨蔓延。酸雨对人类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酸雨降落到河流、湖泊中,会妨碍水中动植物的生长;酸雨能导致土壤贫瘠化,从而造成农作物减产。四是生物多样性减少。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对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以及环境污染等原因,使地球上的各种生物及其生态系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必然会对人类及大自然产生极大的影响与危害。五是森林快速消失和土地荒漠化。森林的减少使其涵养水源的功能受到破坏,造成了物种的减少和水土流失,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减少进而又加剧了温室效应。全球每年有大量的土地变成沙漠,农田、牧区失去生产力。六是海洋污染。人类活动使海洋里产生过量营养物,导致沿海藻类大量生长、赤潮频繁发生,破坏了红树林、珊瑚礁、海草,使近海鱼虾锐减。
当出现了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时应由谁来管?该管的行政机关不管又由谁来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铺开以来,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努力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理念,积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70余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作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检察蓝”捍卫“生态绿”,为红岸大地恢复碧水蓝天做好公益诉讼法律监督。
威胁人类生存的环境问题已日益严重,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公民应从自身做起,保护好身边的环境,以实际行动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让环保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污染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们愿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我们的家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环境筑起坚固的安全屏障。